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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办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117号),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常新住建〔2021〕70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牵头部门是哪个?
答:由新北区住建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牵头部门有哪些职责?
答:政策法规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统一登记,建立台账资料,对申请人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进行甄别,明确具体承办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承办部门,及时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交接给承办部门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联络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要求有哪些?
答:受理当面申请,原则上由局政策法规处统一扎口。受理邮政寄送、政府网站申请、传真申请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转交政策法规处。受理当面申请的,应督促申请人规范填写《常州市新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并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是由代理人来代为申请的,要求代理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是否真实、联系方式是否有效、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是否存在歧义、申请信息公开的形式要求是否明确、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善等。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接收申请后,应出具回执,写明接收日期和答复期限。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承办部门有哪些职责?
答:接到政策法规处交接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材料后,承办部门要及时明确承办人进行处理,提出拟办意见,并填写《新北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审批表》进行内部流转,必要时需经保密审查、律师审阅。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要申请人补正或者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承办部门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与政策法规处沟通处理。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办理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原则上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后,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的形式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