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公开>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 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毫不放松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并取得扎实成效,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并结合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实际,2021年5月7日,新利国际app下载 印发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常开委办〔2021〕47号),现就该实施方案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政策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指导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系统性风险、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跨省非法运输、环保安全脱节、高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低等突出问题,探索形成一批经验做法。
二、政策制定意义
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政策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国务院安委会指导帮助解决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等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深化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帮助指导解决的突出问题清单》。
二是聚焦国务院安委会指导帮助的化工行业、粉尘涉爆、道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建筑施工和燃气等5个重点行业领域共23项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深化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
三是聚焦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等开展专项指导服务工作,结合新北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行业领域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深化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等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
四、政策时序安排
(一)2021年1月至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一年小灶”发现的尚未治理到位的长期性问题,进一步梳理细化,制定清单、明确目标、倒排时间、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挂图作战、对表推进。
(二)2021年7月至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配合指导组及专家服务团深入各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指导服务和帮助,在指导组督促指导下着力啃硬骨头、破解难题。
(三)2021年11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努力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
五、政策协调保障机构
为统筹做好指导组在新北区期间工作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五个区协调保障组:
(一)化工行业协调保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童广武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淑婉、区经发局副局长顾科卫任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经发局等相关部门业务处室同志参加。
(二)涉爆粉尘协调保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童广武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徐盛任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同志参加。
(三)道路交通和公路运输协调保障组。由区住建局局长徐雪春任组长,区住建局副局长徐科勤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业务处室同志参加。
(四)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协调保障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经发局党组书记沈春英任组长,区经发局副局长顾科卫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业务处室同志参加。
(五)建筑施工和燃气协调保障组。由区住建局局长徐雪春任组长,区住建局副局长章建伟、副局长周甸旬任副组长,区住建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
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要主动与市有关部门对接,全面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危废处置、消防等行业领域专项指导工作。
六、政策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国务院安委会指导帮助江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体责任。
(二)大力度强化协调联动。区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与国务院安委会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及省、市督导工作紧密联系、对接联动,举一反三推动工作落实。
(三)全方位做好保障工作。制定细化相对应指导组在新北区各阶段的具体保障方案,确保指导工作无缝对接,做好指导组服务保障工作。
(四)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干预指导对象的正常工作,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对指导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区安委会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