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公开>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 内容
为高质量推进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常政办发〔2021〕16号《2021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新北区工作实际,区住建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常州市新北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新住建〔2021〕54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实施方案》发布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城乡统筹、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新北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不断提升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2021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有哪些?
答:文件中要求:2021年,建成区新增达标小区35个,达标小区累计完成比例不低于30%,达标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0%、参与率≥80%、准确率≥80%,其中:“两定一撤”小区13个、四分类试点小区5个;建成区新增1个街道(镇)实施垃圾分类全域市场化;农村新增分类行政村16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实现全覆盖;全区新增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1座。新北区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包含大件分拣中心)项目完成主体建设,力争全面完工。
问:如何开展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呢?
答:在2021年,区住建局会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领、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与成效,各园区、镇(街道)全年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次数分别不少于5次;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行政村等活动,每个季度不少于30次,发动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基地的宣传阵地作用,每月至少依托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开展1次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
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推进5年了,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对于某些不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的案例,本《实施方案》有没有规定应对方案?
答:本《实施方案》规定:区住建局牵头建立执法制度,针对违反《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行为,细化违法处罚程序,统一处罚裁量基准,统筹部署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园区、镇(街道)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增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不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园区、镇(街道)全年要形成1个以上典型案例,以此督促引导垃圾分类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职尽责。
问:为何本《实施方案》要与财政联合发文?
答:2020年,为加强和规范区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促进新北区环境卫生和文明建设发展,区住建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 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新住建〔2020〕204号)。该《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每年年初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建设计划,指导、检查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并组织验收,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并核定区级补助资金,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使用台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