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改善我区奔牛镇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根据《新北区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结合奔牛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组织、农民广泛参与,科学规划、注重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苏南一流的乡村面貌。
二、实施内容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到2019年,奔牛镇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100%。
(二)整治生活污水。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村庄和新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二星级“康居乡村”至少配建1座。到2019年,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小化工、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对已审批的落后、淘汰工艺,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可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五)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到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
(六)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到2019年,村庄河道沟塘基本疏浚一遍,全面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
(七)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套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到2019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八)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村庄绿化应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少用草坪;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闲健身。到2019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九)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使用自备水源的村庄要配套建设净化、消毒设施,满足村庄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靠近城镇和基本具备区域供水条件的村庄,优先选择城镇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大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水源地整治,有效改善水源地水质。
(十)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构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村内道路铺装形式根据道路功能确定,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可采用砖石、沙石等乡土生态材料进行铺装;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到2019年,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
(十一)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引导促进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既有建筑物出新。严格规划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救灾救济工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十二)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公厕保洁队伍。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到2018年12月底,对奔牛镇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以“六整治”、“六提升”为要求,以《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为指导,创建2个示范点、1个三星级“康居乡村”、54个二星级“康居乡村”、 193个“环境整洁村庄”。到2019年12月底,完成两个示范点村庄建设。
(二)实施步骤。全区村庄环境整治分两个阶段推进。
1.突出重点、初见成效阶段(2017年)。全面动员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组建工作机构,制订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技术培训,兼顾不同区域和村庄类型实施示范项目。
2017年底前完成50%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其中,完成1个三星级“康居乡村”环境整治任务、16个二星级“康居乡村”环境整治任务、129个“环境整洁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2.全面实施、显著改善阶段(2018年)。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实现环境整治目标,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普遍改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成38个二星级“康居乡村”环境整治任务、64个“环境整洁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3.打造亮点、形成示范阶段(2019年)。全面完成2个典型示范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根据“一村一特色”、因地制宜的原则,建成2个典型示范村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城建局城管处负责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责任局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奔牛镇政府对辖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将这项工作摆上更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突出工作指导。根据各地村庄基本条件,分区域、分类型指导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注重城乡、区域环境连线连片综合整治,强化地方特色和农村风貌塑造,实现环境优良、生态宜居。突出星级村庄的环境整治,靠近城镇的要按照城镇社区标准进行整治,具有自然和人文特色的要注重特色保护和培育,加快配套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环境整洁类村庄,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加强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结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跨村组宅基地置换,保障村庄规划建设整治用地需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土地和农民住宅确权登记发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对村庄环境整治和康居乡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并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区镇财政补助等,筹措河道管护、道路维护、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绿化养护等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村庄环境整治。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提供技术保障。加强镇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指导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组织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能力。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开展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环境条件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有效途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开展科技、规划、技术下乡,建立科技、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制订村庄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导图集,免费发放给基层单位及农民参考选用。
(五)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更高水平小康、科学发展、镇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实绩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奔牛镇村庄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的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资金管理与奖补办法
(一)坚持多元筹资投入。村庄环境整治工程资金的筹集应在坚持“四个一点”(村组农民出资一点、村级经济自筹一点、社会各界募捐一点、各级政府帮扶一点)原则基础上,突出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引导作用。
(二)严格资金管理制度。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村向所在镇财政收付中心报账。各实施村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编制方案。村级经济组织要认真执行现有的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数据和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推进情况,保护和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在村庄环境整治中要坚决杜绝新增不良债务。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形成的债务,要按照“谁经手、谁负责”原则处理。
(三)明确项目奖补办法。经整治的自然村,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具体办法如下:经区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环境整洁村按3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二星级“康居乡村”按4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三星级“康居乡村”按5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两个典型示范村另行奖补。农业、水利、工业、技改等项目补贴、按区有关职能部门政策执行。
(四)建设项目验收。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奔牛镇组织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区城建局申报验收。区城建局牵头区纪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形成专项验收小组,根据奔牛镇申报情况,按照《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表格附后)要求,组织考核验收,实行百分考核,三星级“康居乡村”90分以上达标、二星级“康居乡村”85分以上为达标、环境整洁村80分以上为达标。另,典型示范村按最初设计方案实施考核验收,验收成果报区财政审批同意后拨付补贴资金。
(五)巩固整治成果。坚持整治与管理同步,积极引导奔牛镇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人员,落实好经费,制定好制度,建立起有效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要研究制定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并尽快出台和实施。加强对村民和外来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村民的自主保洁意识,引导村民自觉投身村庄环境日常管理,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格局。奔牛镇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促,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交流管理经验,促进管理创新,进一步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附件:1.《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环境整洁村)
2.《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二星级康居乡村)
3.《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三星级康居乡村)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