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公开>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 内容
为加快改善新北区奔牛镇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根据《新北区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结合奔牛镇实际,新北区城建局制订了《新北区奔牛镇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常新城建〔2018〕122号)。现就有关单位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一、本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组织、农民广泛参与,科学规划、注重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苏南一流的乡村面貌。
二、本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内容是什么?
本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内容为“六整治”、“六提升”: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乱堆乱放、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农业废弃物、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
三、本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到2018年12月底,对奔牛镇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以“六整治”、“六提升”为要求,以《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为指导,创建2个示范点、1个三星级“康居乡村”、54个二星级“康居乡村”、 193个“环境整洁村庄”。到2019年12月底,完成两个示范点村庄建设。
四、本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1、突出重点、初见成效阶段(2017年)。全面动员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组建工作机构,制订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技术培训,兼顾不同区域和村庄类型实施示范项目。2017年底前完成50%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其中,完成1个三星级“康居乡村”环境整治任务、16个二星级“康居乡村”环境整治任务、129个“环境整洁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2、全面实施、显著改善阶段(2018年)。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实现环境整治目标,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普遍改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成38个二星级“康居乡村”环境整治任务、64个“环境整洁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3、打造亮点、形成示范阶段(2019年)。全面完成2个典型示范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根据“一村一特色”、因地制宜的原则,建成2个典型示范村庄。
五、本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扶持政策是什么?
经整治的自然村,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具体办法如下:经区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环境整洁村按3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二星级“康居乡村”按4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三星级“康居乡村”按5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两个典型示范村另行奖补。农业、水利、工业、技改等项目补贴、按区有关职能部门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