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新北区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2017年12月,民政部批准我区为首批48个“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之一,实验时间从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为期三年。为高标准完成实验任务,推进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工程,突出社区治理创新的特色亮点,形成农村社区治理的“新北区经验”,全面提升我区社会治理水平,特制定《新北区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以全要素网格化为载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全力提升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建设美丽宜居新北区为导向,以农村社区治理为重点,统筹城乡社区共同推进。加强“两网”融合(网格化、网络化)、深化“三社联动”(社区、社工、社会组织)、实施“四大提升”行动(提升服务体系、服务能力、服务活力和服务设施),通过协同各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强化举措,补齐短板,实现四大目标。一是服务体系更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形成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健全党组织引导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以及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加强“两网”融合,构建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二是服务能力更强。全面提升农村社区为民服务能力,以“八大服务体系”为基础,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文化、教育和体育服务,社区照料服务,法律和安全服务,农村生产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三是服务活力更足。通过优化“三社联动”平台,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动居民自治,培植一批自我服务能力更强、社工服务业务更专、社会组织服务更优、社区品牌更具特色的村(社区),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充满活力。四是服务设施更优。全面提高基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农村社区服务的软硬件设施更为完善,功能划分更为科学,信息化平台和实体服务平台作用发挥良好,乡村治理环境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结合我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供给能力”这一实验任务,重点实施四大提升行动。
(一)服务体系提升
1.加强党建引领,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完善以镇(街道)、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政府为主导,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村(居)民为主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驻村(社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健全基层党组织引导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创新完善组织设置,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每个(村)社区成立不少于2支公益服务队伍,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有效服务。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2.加强两网融合,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以网格化为基础,网络化为手段,按照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全要素网格”各项工作。结合城乡社区规划调整,以明确边界、相互衔接、全域覆盖、不留空白、统一编码为原则做好网格划分工作。以网格联络员、网格长、网格员和网格志愿者队伍为支撑,加强网格治理队伍建设。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和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为基础,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保障机制。选优配强基层“两委”领导班子,采取基层推荐、社会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下派、人才引进、民主选举等方式,推进城乡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培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等活动,提升社工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全区45周岁以下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率逐年提升。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不断提高工作报酬。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与考核机制,表彰先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保护社区专职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
(二)服务能力提升
1.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依托基层平台,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困难人员、残疾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咨询、培训和社会保障服务,积极促进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对象有效就业,提高就业保障水平。
2.提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农村社区建设卫生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村(社区)卫生室基本全覆盖,各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覆盖率达100%。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开展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避孕药具发放、优生优育指导、“失独”家庭心理辅导、困难帮扶和权益维护等服务。
3.提升文体教育服务能力。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广泛开展农村社区文体教育活动。统筹发展农村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村(居)民学校覆盖率达95%以上,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125个。依托农家书屋和实体书店,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农村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设施,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村(社区)建有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员专兼职队伍,有2支以上的文化宣传队伍或社区体育组织。
4.提升社区照料服务能力。农村社区建设老年人照料服务设施、残疾人照料服务设施,建成镇(街道)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以上,普遍开展农村社区照料服务,发展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推动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健全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体系,农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全覆盖。完善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助、生活照料、情感慰藉、心理疏导服务。推进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社区照料、机构照护相互衔接的长期照护体系建设。
5.提升“和谐、平安、文明”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和谐村(社区)创建活动,区和谐村(社区)创建成功率达100%。推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进农村社区,实现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村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各村(社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覆盖率达100%。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黄赌毒”、非法集资、传销和各种刑事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不断提高居民社会治安满意度。
6.提升农村生产服务能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三资三化”工作,各镇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特色种植、渔业养殖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村社区生产生活服务,建设3个农业优势产业示范基地。构建信息进村入户、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保护乡村风貌、传承乡土文化,发展乡村旅游,壮大农村第三产业,打造2条农业观光精品线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程。
7.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能力。以农村居民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优化布局农村社区农业科技服务网点、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金融网点、商业网点和物流网络。发展农村社区家政、养老和医疗健康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农村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网点。各村(社区)建立便民利民服务网点不少于2个。
8.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我们的节日”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传承弘扬好家风、好家训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乡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创新发展乡贤文化,通过党员干部“六个带头”,运用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一约四会”加强劝导引导,革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推动村民养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崇尚科学、热爱学习,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厚养薄葬、移风易俗的文明风尚。按照“十个有”工作标准,到2020年,建成省级文明村不少于12个。广泛建立志愿者工作服务站点,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各村(社区)志愿工作服务站点覆盖率达100%。
(三)服务活力提升
1.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完善自我服务机制。建立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牵头,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做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协商活动,鼓励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社区服务项目的运行和监督,村(居)民参与权利得到保障,参与渠道畅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支持、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探索建立社区治理公益基金,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各村(社区)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会,通过民主决策会、矛盾调解会、民事协商会、民主听证会、民情恳谈会、多元共治会以及村(居)民议事厅等形式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全面建立并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以村(居)民小组、自然村、居民楼道为单元的“微自治”工作,形成村(居)民自治特色。
2.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成并正常运行,形成以区级平台为中心、镇(街道)平台为支点的“一星多点”的社会组织服务格局。依托区、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运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业务培训等方式,推进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扎根社区、作用明显、群众欢迎的本土社会组织,实现农村社区拥有社会组织不少于8个,城镇社区不少于10个。引导、支持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4.挖掘自身资源优势,打造文化特色品牌社区。深入挖掘优势文化资源,依托地域特色文化,发展社区公益文化,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和贴近群众的原则,完善文化阵地,丰富文化载体,强化文化创新。以特色文化盘活社区资源,带动社区服务发展。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各类文化人才,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优良民风民俗和民族文化资源。扎实开展特色文化教育活动,努力打造文化特色品牌村(社区)。
(四)服务设施提升
1.推进农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认真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共享、租赁、收购等形式,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提高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水平。到2020年6月,所有农村社区用房面积均不低于500平方米,且45%以上农村社区面积达1000平方米。按照公共服务片区、单项便民服务片区、文体活动片区、教育培训片区和主要干部办公片区进行科学布局,设有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警务室、微型消防站、司法行政工作室、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健身活动室、妇女儿童之家、卫生服务室、农村社区教育教学点、老年人照料服务设施、残疾人照料服务设施和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并可为实体书店提供场地,鼓励资源共享、一室多用。各功能片区内按照公共管理服务站、社会组织工作站、村(居)民活动站进行准确定位,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率达100%。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立“惠民互助中心”,为精准扶贫对象提供互助服务。
2.推进村(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结合网格化社会治理要求,对“常州市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进行拓展升级,逐步打通与综治、公安、人社、卫计、组织、城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专业系统的通道,力求做到全域覆盖、数据共享、处置联动、操作简单、沟通便捷。以农村社区标准化服务建设为基础,建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在村(社区)设置“全岗社工”,实行“一口清”导办、“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区、镇(街道)、村(社区)实现服务协同,加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3.推进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新北区十三五城乡社区发展规划》,整合现有各类资源,规范推进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公共事务功能,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在加快推进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梳理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成率达70%以上。
4.推进乡村宜居环境治理。以打造美丽乡村为牵引,辐射带动全区乡容村貌整洁优美。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污水管网、危房改造等工程,改造升级农村电网、通讯通信设施,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邮政基础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光网乡村”工程,到2020年实现光纤宽带网络、4G网络全覆盖,并逐步开展5G网络建设和应用。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成效显著,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比例达70%以上,饮水安全覆盖率达10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完善卫生保洁制度,实行垃圾集中收集转运、污水处理。建立农村废弃物循环利用机制,无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随意抛弃和焚烧等脏乱差现象。自然生态良好,绿化率较高,历史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传统村落建筑等受到有效保护。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研究制定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方案,全区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全面部署实验区建设任务。各镇(街道)和区各部门按照会议精神,布置落实相关工作。
(二)试点先行阶段(2018年6月~2019年1月)。各镇(街道)结合区域特色和自身实际,围绕“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实验任务,选择实验课题。全区确定不少于25个试点村(社区),重点推进实验区建设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月~2020年2月)。试点村(社区)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提高,继续推动实验区建设取得新经验、新成效。其他农村社区借鉴试点村(社区)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实验区建设。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2月~2021年1月)。各镇(街道)和区各部门对照实验区建设任务展开自查自纠、自我完善。区成立检查验收工作小组,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省级和国家级验收相关工作。
五、实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镇两级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牵头,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协调议事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实施部门,统筹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村庄规划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配套衔接,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与农村社区发展相匹配的预算安排机制。将农村社区党建经费、工作经费、设施建设经费、村(社区)干部培训、报酬待遇、社工人才引育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成功试点特色课题的村(社区)适当给予补助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将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农村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等优惠政策。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责任分工,全力推进实验区建设相关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区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实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现场推进、开展评比表彰以及交流座谈等形式,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工作。二是建立督查评估机制。组织人员及时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指导、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农村社区治理成效纳入对镇(街道)、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完成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镇(街道)或区有关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因相关人员不作为影响实验区建设进程的,报纪委监察部门问责。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