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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示范、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构建适应新北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标准化体系,切实抓好全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组织申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开展新北区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开展新北区标准化试点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2019年全区计划培育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10项左右,其中建成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3-5项,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建设期为1年。
二、申报标准化试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申报单位应当围绕全区以及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新北区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扶持方向,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确定申报项目及具体目标;
2.紧贴需求,体现特色。申报单位应当紧贴本地本行业以及本单位发展中对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突出地区、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选择需求紧迫、特色鲜明的项目申报;
3.注重效益,好中选优。申报时应注重考察所选项目实施标准化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选择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按类别择优申报。曾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项目的单位优先支持。
三、标准化试点可以申报的领域有哪些?具体有哪些要求?
可申报的领域有:1.农业标准化试点;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3.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4.工业标准化试点。具体的要求可以咨询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处,电话:0519-85129216。
四、申报的截至时间是什么?
申报材料(以下附件)受理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标准化试点多久能确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组织审查,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并下达年度试点项目计划。确定的试点申报单位根据试点建设要求,建立适于本单位实施的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
六、申报标准化试点有什么奖励扶持政策?
新通过新北区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且可进一步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七、哪些情况不能申报?
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
2.近三年内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媒体曝光的;
3.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的;
4.不属于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