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团委、街道团工委、直属单位团组织:为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好地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和激励广大青年立足岗位、优质服务、文明从业,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成绩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将《关于申报创建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团常委发〔2009〕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集体申报,相关材料请一式两份,于2009年10月9日前报至团区委办公室,电话:85127820,联系人: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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