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团委、街道团工委、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团组织和团干部间的交流、工作活动的互动、信息资源的共享,不断拓展团建工作平台,提升团建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团的基础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北区中小学共青团工作联谊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名称 新北区中小学共青团工作联谊会 二、工作职责 提供平台、联络友谊、促进合作、加强沟通、提供服务;真正把联谊会建设成为学校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学习平台、活动阵地、沟通桥梁、服务窗口。 三、机构设置 联谊会设名誉会长2名、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联谊会设立秘书处。联谊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和定期执行主席制度。 四、会员推荐 1、全区各中小学团组织,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各会员单位可指派一名团委负责人为驻会代表,必要时会员单位经报批可更换驻会代表。 2、联谊会实行会员登记制度,首批会员入会,必须由学校团组织提出申请,学校党组织同意,经团区委和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并登记,方可入会;联谊会正式运作后,经会长会议同意,即可入会,具有会藉。 五、其他 请各校认真落实好联谊会会员的推报工作,于2月24日前将《新北区中小学共青团工作联谊会会员推荐表》连同电子版一起上报新北区团委307办公室,联系人:吴琼,联系电话:85127820,邮箱地址:xb_tw@czxd.gov.cn 附件1:《新北区中小学共青团工作联谊会会员推荐表》 附件2:《新北区中小学共青团工作联谊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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