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团(工)委、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各小学:为扎实推进青少年自护教育,进一步扩大自护教育的参与面,切实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青少年的自护自救能力,帮助青少年更好地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团区委、区未保办、区少工委决定组织全区未成年人参加“全省未成年人自护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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