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团(工)委、综治办,区未保委、区预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团委:为进一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我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团区委、区综治办、区未保办、区预防办决定,在全区开展申报创建2006—2007年度新北区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点击此处察看全文
新北区团委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