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协调发展、以人为本”精神,引导全省少年儿童参与建设“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生态省份,引导少先队员在参与建设绿色江苏的实践活动中,接受可持续发展思想教育,逐步树立正确的生态观、环境观和发展观,培养良好的环境情感和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的社会责任感和日常行为习惯。团省委、省环保厅、省少工委决定在2006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建设生态省,我做环保小主人”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行为习惯。经团区委、区少工委研究,决定组织我区各校少先队组织积极参与这项活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新北区团委 2008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