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团(工)委、各直属团组织: 为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继承发扬民主科学文明进步的“五四精神”,结合纪念高新区建区15周年,深入挖掘高新区人对长江文化的传承和丰富,在全区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年中弘扬发展“开放、大气、包容、创新”的高新区精神,团区委拟在5月中旬举办全区性的“长江文化与高新区精神”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选手名额分配 每个乡镇(街道)推荐1名;直属团组织根据自身情况推报。 二、比赛要求 演讲内容必须以“长江文化与高新区精神”为主题,充分展示我区人民在实现“两个率先”、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征程中所彰显的开放的眼光、创新的活力、包容的胸襟、和谐的气质和历经风雨、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风貌。 参赛选手要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比赛采用无伴奏方式,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各乡镇(街道)、直属各单位要精心举办同题演讲比赛选拔选手,并于4月30日前将选手的单位、姓名、年龄、演讲稿报团区委1810室。 三、比赛规则 1、评委打分标准 打分按10分制计算,其分值分为演讲内容、演讲艺术、演讲效果三个方面,每个方面确定三个不同等次。具体分值为:①内容紧扣主题,创意新颖得2分;②口齿清楚,语言标准得2分;③抑扬顿挫,有起伏变化得2分;④着装得体,表演自然大方得2分;⑤情绪饱满,感情充沛,有感染力得2分。 2、选手得分计算 除掉评委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求得的平均分即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所有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其它 (1)参赛选手一律要求脱稿,不脱稿扣0.5-1分。 (2)参赛选手演讲时间定为10分钟,超出1分钟扣0.5分。 (3)评委打分和选手最后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以抽签方式产生演讲顺序,依序从小到大进行演讲。 (5)参赛选手得分当场计算并公布结果。 四、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其余为鼓励奖,颁发奖品和证书。同时颁发组织奖。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新 北 区 团 委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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