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发〔2007〕11号 ★
关于对全市“青年文明号”进行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团委,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2006年以来,全市广大“青年文明号”集体紧贴党政中心工作,立足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拓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域、深化创建活动内容,在提高青年职工素质、塑造职业文明、加强基层管理、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加强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经研究,团市委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本次年度考核采取抽查和集中考评的方式,参考平时的暗访记录,进行综合评定。对于已被命名表彰的“青年文明号”集体重点以抽查方式督促、推进创建工作;对于新争创的青年集体重点通过集中考评检验评定创建成果。 二、考核时间 2007年3月26日——4月27日 三、考核办法 (一)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新争创集体的考核评定 1.考核对象 2006年初申报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且负责人参加团市委培训的青年集体。 2.考核标准 (1)该集体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该集体中的从业人员能优质服务、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该集体所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在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3)符合《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其他要求。 3.考核步骤 (1)考核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定的方式,各辖市、区和委局团组织认真做好检查推荐工作,推荐上报的候选“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事迹要真实,具有说服力,推荐的候选集体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1500字左右的汇报材料(一式二份)交各辖市、区或委局团委; (2)各辖市、区和委局团委将推荐上报的候选“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连同各集体汇报材料于2007年3月26日前统一报送团市委基层工作部,逾期不补; (3)为确保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增加其严肃性和透明度,新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统一从2007年3月26日——4月27日进行申报公示(具体要求和格式见附件3),接受社会监督; (4)团市委将开通监督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核查属实,或违反《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有关规定的,取消该集体的申报资格;同时团市委将对“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进行“事先不通知,现场不反馈”暗访,暗访结果将作为考评的参考依据之一; (5)团市委将于2007年4月9日——4月27日对各委局的新争创青年集体进行集中考评,《常州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台帐》仍作为评考的重要依据。 (二)已获命名表彰的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 根据《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已获市级命名表彰的青年文明号进行年度复核,将通过抽查、暗访的方式,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创建目标和标准; (2)是否开展推行“青年文明号(承诺)服务卡”、“一号一户”帮扶结对或其他切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是否在职业道德建设、信用建设、以及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4)是否建立了从创建、考核、激励到管理的运行机制; (5)是否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张贴青年文明号服务标准(或服务承诺),公布监督电话; (6)是否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受到党政部门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7)是否有被群众投诉和违法违章的现象。 凡是已获团市委命名表彰的“青年文明号”,都要进行复核。复核按照《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条件的,填写《常州市市级“[FX:PAGE]青年文明号”复核表》(见附件5),于2007年3月26日前报至团市委基层工作部。不符合条件的,各直属团组织要出具正式报告,针对自然条件不符、失去先进性、违规违纪等不同原因,对建议取消称号的青年集体给予说明。凡不填写《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团市委将联合相关团委在2007年3月26日——4月27日期间抽查已获命名表彰的市级“青年文明号”,抽查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有关说明 1.窗口行业暗访内容主要为现场创建氛围、员工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等14个方面(见附件2);工口行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围绕创建氛围、基础工作及生产、安全、质量、效益等,开展检查工作; 2.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由各辖市、区和委局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二份,)和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二份),于2007年3月26日前报团市委基层工作部。 五、考核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确保检查考核不走形式,监督检查不讲情面,评审不降标准; 2.加强指导、大力宣传。各级团组织要注重挖掘、总结、交流典型经验,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青年文明号的示范效应,提高其社会知名度,引导更多的青年集体积极投入创建活动中来,从而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附件: 1.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考评细则 2.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暗访情况记录表 3.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公示制度有关要求 4.2006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5.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共青团常州市委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具体表格请到常州青年网站下载 附件1: 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考评细则 1.为深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考核,特制订本考评细则。 2.本考评细则适用于年初申报参加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 3.本考评细则以创建集体的各项基础台帐为主要考评依据,并辅以现场察看、走访领导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和要求 评分标准 标准分 得分 基础工作15分 1 制定开展活动意见或规划 制定得1分 1 2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得1分 1 3 有具体创建标准(行业、单位) 有得1分 1 4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创建工作会议 每次0.5分 2 5 申报及时 及时得1分,迟报扣0.5分 1 6 制定年度创建计划和措施 制定得1分 1 7 制定并落实阶段性创建工作 制定得0.5分,落实得1分 1.5 8 实施定期检查、考核 每次得0.5分 2 9 有年终工作总结 有总结得1分 1 10 张贴创建标志牌、悬挂荣誉牌,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簿) 每项得0.5分 1.5 11 配置团市委统一创建台帐和其它相应台帐,记录规范 配置统一台帐得0.5分,建立其它相应台帐得0.5分,记录规范得1分 2
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15分 12 组织或参加政治学习 每次0.5分 2 13 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每次1分 2 14 组织或开展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每次0.5分 1 15 召开争创动员会、进行广泛发动工作 召开动员会、进行广泛动员得2分 2 16 举行一定的争创仪式 举行得2分 2 17 有较固定的宣传阵地[FX:PAGE] 有得2分 2 18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每次0.5分 2 19 经常进行总结、研讨,树立先进典型 有总结性或研讨性文章得1分,树立典型得1分 2 文明服务15分 20 制定创建服务公约,并上墙 有公约得1分,上墙得1分 2 21 严格执行服务公约 严格执行得2分 2 22 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讲普通话 各得1分 2 23 着装整齐、佩带工号,仪表优美、环境整洁 各得1分 2 24 因地制宜,提供便民服务措施或设施 提供得3分 3 25 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不损害群众利益 损害一次扣2分 4 青年岗位能手活动15分 26 制订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计划 制订得2分 2 27 组织青年岗位培训 每次1分 2 28 开展青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每次2分 4 29 青工技术水平提高情况 有明显提高得2分 2 30 组织开展“导师带徒”等形式的结对活动 进行结对得1分,有具体结对措施得1分 2 31 创建集体安全、质量、效益提高情况 各得1分 3 推行服务卡10分 32 凡符合推卡条件,进行推卡 推卡得2分 2 33 推卡及时,正常发卡 推卡及时得0.5分,正常发卡得0.5分 1 34 广泛进行推卡宣传,举行一定推卡仪式 进行推卡宣传得1分,举行推卡仪式得1分 2 35 对外承诺符合实际,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符合要求得1分 1 36 围绕承诺,开展优质服务和便民服务活动 每次得0.5分 2 37 承诺兑现情况,推卡效果 违诺一次扣1分 2 服务进万家10分 38 凡符合条件,进行结对 进行结对得2分 2 39 及时将结对信息反馈到上级团组织 及时反馈结对信息得2分 2 40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结对服务内容 制定具体结对服务内容得1分 1 41 长期坚持,上门服务 每次得1分 4 42 开展“城乡互动1+1”活动 进行结对得1分 1 特色创新活动12分 43 创建工作不落俗套,有新的形式 争创形式不落俗套得1分 1 44 创建工作能大胆创新,有新的内容 争创内容有大胆创新得2分 2 45 创建工作能发挥作用,有新的效果 争创效果明显得2分 2 46 由于工作出色,创建集体(个人)受到全国、省、市级表彰奖励 受全国表彰得3分,省表彰得2分,市表彰得1分 3 47 创建情况、研讨文章、经验交流在市级以上会议、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播出 每次2分 4 其它8分 48 未发生因违反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被投诉情况,无不良社会影响,履行服务承诺彻底 3 49 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积极完成得3分,基本完成得1分 3 50 创建活动领导重视,过程完整,措施得力;创建工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突出,创建工作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2 附件2: 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暗访情况记录表 检查对象: &[FX:PAGE]nbsp; 时间: 序号 暗 访 项 目 检 查 情 况(打“√”) 1 醒目位置悬挂荣誉牌 5 4 3 2 1 2 现场设立意见箱(簿) 5 4 3 2 1 3 监督电话上墙 5 4 3 2 1 4 服务公约上墙 5 4 3 2 1 5 便民设施 5 4 3 2 1 6 着装整洁 5 4 3 2 1 7 仪表大方 5 4 3 2 1 8 现场环境 5 4 3 2 1 9 文明用语 5 4 3 2 1 10 推行服务卡 5 4 3 2 1 11 兑现承诺 5 4 3 2 1 12 服务态度 5 4 3 2 1 13 服务技能 5 4 3 2 1 14 服务质量 5 4 3 2 1 检查考核总评 检查情况简要小结: 暗访人(签名): 说明:总分为70分。70—65为“好”,总评5分;64—56为“较好”,总评4分;55—42为“一般”,总评3分,需查找不足并向各辖市区、委局团委专题汇报;41—30为“较差”,总评2分,需限期整改,团市委将再次组织突击检查;30分以下为“差”,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 附件3: 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公示制度有关要求 一、对象:凡经各行业(地区)团组织考核通过、推荐参加市级“青年文明号”年终考评的创建集体都必须在本单位内外醒目位置,设置(张贴)“申报公示”,以接受本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的评议监督。 二、时间: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4月27日 三、主要内容: 1.市级“青年文明号”的主要标准和条件; 2.本单位对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基本条件的认可态度; 3.所在行业(地区)团委及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 四、同单位的创建集体可一并申报公示。 五、凡无正当要求,没有实行申报公示制度的创建集体,作自动放弃处理。
申报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公示(格式) 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考评工作已经开始,我单位´´´´´等××个青年集体参加考评。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或工程。 根据《常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标准和条件是: 1.35周岁以下的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创建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90%以上青年技能达到岗位要求;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 4.符合本系统的创建标准; 5.创建集体所在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能围绕本单位中心开展工作; 6.创建集体能很好地兑现服务承诺内容,做到优质文明服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度评选: 1.发生经济、刑事、治安案件的; 2.造成严重经济亏损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出现与“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不相符合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根据本集体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已基本符合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条件,现申报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欢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在2007年4月27日前向监督单位反映。
常州市×××行业(地区)团委监督电话: ××××××× 常州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9)5683635 电子邮件:jgb@czyouth.gov.cn [FX:PAGE]创建集体名称 2007年××月××日 附件4: 常州市“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事迹 (可附页) 单位意见 (盖章)2007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2007年 月 日 团市委意见 (盖章)2007年 月 日 附件5: 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所属单位(市/区/系统/行业) 青年文明号集体名称 集体概况 获市级青年文明号时间 负责人姓 名 负责人年 龄 办公电话 手 机 联系地址 邮编 共有人数 平均年龄 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 单位意见 (盖章) 2007年 月 日 市/区/系统/行业团组织意见 (盖章) 2007年 月 日 团市委复核意见 (盖章) 2007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