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团(工)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现将共青团常州市委《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双创”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区域内青年文明号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团区委。
附件1:团常委发〔2006〕24号《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双创”活动的通知》附件2:区内各级青年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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