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以《新北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委(新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工作计划》为指引,全面推进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学、主动实践,使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中问题成为基本共识和常态做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
(二)抓牢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全覆盖,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独立环节列入领导干部年终“四述”,将述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通过学法深化用法,常态化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三)突出实地督察效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综合督察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督察组对全区6个部门的实地督察检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制发《常州市新北区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综合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列明各单位整改举措,确保无缺项漏项。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性监测和结果性评价,组织开展全区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1.政务服务一体化共建。与深圳南山、广州荔湾、天津津南等地区签订“跨域通办”协议,制定通办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方式重塑,推进“标准统一、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高新区通办新模式。联合市政务办、奔牛镇共同起草制定江苏省地方标准《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与管理规范》。
2.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围绕优化服务、转变职能、为基层减负政策,指导梳理春江街道权责事项清单,逐步推广至全区乡镇(街道)。梳理形成168项行政备案事项的基础清单,印发《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第一版试行)》。新创企业训练营创新推出“线上微课堂”,已开展12期新创企业训练营课程。
3.项目建设亮点纷呈。“五即工作法”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全链条融合服务生态列入江苏省2024年度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清单,竣备即发证2.0版本持续完善,发出全市首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电子证照,累计办理100件;拿地即开工常态推进,完成17个高质量案例。全省首推“建设项目服务清单制”改革,形成“产业、用地、建设主线、建设辅线”四张清单,覆盖“房”“地”“产”93项事项,全市首推“多评一证”联办新模式,加速项目落地投产。
4.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把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工作纳入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区新建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131个,覆盖率100%,完成全市首个驻企公共法律服务室常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援助联络点)提升工作,在录安洲码头边检站建成全省首个港口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援助联络点)。区公检法司共同开展“法治护企行 暖企零距离”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举办《警惕伸向企业的黑手》涉企案件防范宣传片放映仪式暨一流营商集中宣防活动。罗溪、西夏墅、三井等多地在产业园、大型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解答涉企法律问题。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现场服务1551次,开展民法典专题、预防霸凌、残疾人保障、妇女权益保护等各类讲座200余场。
(二)优化决策流程,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合法关。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已有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征集公布区政府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制定出台《常州市新北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常州市新北区区级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并依法向市政府、区人大报备。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梳理政策文件250余件,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6.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制定2024年新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查机制,审核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议题64个。
7.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民意直通车”工作机制,畅通12348热线、民意征集点、“法润民生微信群”等渠道,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覆盖面和代表性。专题组织《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4次立法调研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深入参与立法活动,发表意见建议,就《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地方立法反馈征集意见8次。
(三)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8.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新北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4年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突出问题逐一销号整改,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全区重点执法部门参加司法部、中组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实现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制定《常州市新北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清单涉及全区11个部门,简化64项证明材料。
9.提升复议监督能力。组织开展新修订复议法贯彻实施、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落实复议繁简分流、复议决定公开、复议抄告制度。2024年新北区政府共收到复议申请239件,审结203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7.76%,位于全市第一方阵。制发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7份,矛盾纠纷登记反馈表12份,多手段开展复议调查,听取意见、实地调查、制作笔录等80余次,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1次,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2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参加复议听证。召开全区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进一步与人民法院、检察院推行常态化纠纷化解协作机制,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供法治土壤。
10.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连续多年保持100%。区政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一审案件35件,已审结28件。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精准梳理引发行政争议的前因后果,推动矛盾调和的同频共振,将调解关口前移,切实加强与区级部门衔接配合,建立线索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
(四)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1.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推动人民、行政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全面融入“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持续开展“一镇(街道)一调解品牌”活动,提升“龙和调解”“薛壹家”“牛盾解”“墅融解纷”等新北品牌外延,加强诉与非诉对接,合力破解“调解两率”偏低问题,截至目前,新北区万人成诉率为全市最低。强化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机制,区检察院设人民调解工作室,推进信访法治化。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工商联建立专家团名录,进一步推动商会人民调解法治化发展。今年以来,区、镇两级人民调解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698起。
12.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新北区获批首批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设立行政裁决立案服务窗口,简化立案手续,构建现场立案、网上立案等立体化受理渠道,推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登记制,2024年立案专利侵权案件10件,结案5件,立案量同比增长2倍。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协江苏中心开展专利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根据涉案专利领域选派资深审查员担任技术调查官,为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撑。召开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大会,发布“高新智汇·知护高新”知识产权服务品牌,由区市管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版权局启动六大专项行动,合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平台。
13.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以法治讲座、法治直播间、体验式普法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90余场次,强化“井钟长鸣”等本土亮点品牌驱动力,为机关单位、企业、青少年、村(社区)居民、新业态工作者等对象“精准普法”,覆盖学法对象7万余人。在新北区图书馆设置“法润新北”法治书角,提供专业书籍近300本,为书香机关增添法治氛围。开展宪法主题公园提升行动,优化游学路线,新增互动模式,为辖区内成熟的法宣阵地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新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保障作用发挥仍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职能工作紧密结合的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待继续提升,在案卷质量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执法案件涉诉等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三是行政争议依法处置化解效能仍需提升,各部门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联合调解力度与行政争议的处置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新北区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上级要求,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以更高站位谋划依法治区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新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狠抓各级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运行,坚持“四个亲自”,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
(二)以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各级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以创建引领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对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做好终期评估,推出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类专题课程。
(三)以更宽视野探索数字政务建设。创新建设虚拟政务大厅,打造云综窗,将数字政务人“小新”在网页端、窗口端、自助端、移动端等多端上线,实现智能识别、科学分析提交材料,提供缺项提醒、材料预审等帮办服务,助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的无缝对接和协同办理。
(四)以更严标准开展复议诉讼办理。总结研判新《复议法》实施以来的办案形式,强化对新领域、新课题的学习,借助案例研讨、区域交流等方式提升办案质效。运用专业化力量,及时调整复议委员会成员并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针对办案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制发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报告,高效通报属地和涉及部门,多方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以更强使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协调推进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司法所协理员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责任单位评议,为“八五”普法终期验收下好“先手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挖掘和调动基层调解能手的积极性,组织开展调解技能素养专题培训,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做好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