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孟河常州市安江车辆部件厂“10·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你们《关于对新北孟河常州市安江车辆部件厂“10·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予以结案的请示》(常开应急〔2024〕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对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意你们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准予结案。请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新北孟河常州市安江车辆部件厂“10·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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