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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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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车灯塑料件及汽车内外塑料饰件生产项目
顺阳路2号
常州市小河宏光塑件厂
常州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在顺阳路2号,利用自有厂房,实施汽车车灯塑料件及汽车内外塑料饰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车灯塑料件30万件及汽车内外饰件20万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其余废气经水帘+水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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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9-85650905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