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切实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建招〔2024〕53号)和《关于开展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24〕8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新北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省重点项目专项审计中发现的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聚焦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类似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范围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招标公告的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抽查部分项目,抽查项目数量不低于项目总数量的15%。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同步开展。
三、整治内容
(一)招标人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招标人内部控制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采取化整为零及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3.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函复意见、备忘录等方式违法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转为采用谈判、询比、竞价或者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
4.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合作意向等理由搞“先建后招”的虚假招标;
5.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件,歧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6.招标人未按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时间等要求违规收退投标保证金;
7.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情况或者标底。
(二)投标人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围标串标;
2.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未依法遵守关于招标人的相关规定;
2.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评标专家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或私下接触投标人和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2.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3.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的行为;
4.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职行为。
四、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此次专项整治由区建管中心负责,组织成立区级专项整治检查组,邀请市、区招投标领域相关专家参与检查。
五、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1.企业自查阶段(2024年5月底前)
各建设单位根据文件做好项目梳理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围绕今年整治范围和去年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至新北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姜科星,联系电话:85588136、85588135,地址:锦绣路2号1-1座608),同时还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告,总结内容应包括本次整治工作总体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应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2.检查准备阶段(2024年5月底前)
区建管中心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选取工作人员和专家成立专项整治检查组,抽取代理机构和检查项目编制整治检查项目清单,扎实有序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整治工作。
3.集中排查整治(2024年5月至7月)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一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范围内的项目,按照整治重点,通过查阅台账、现场调研等方式,逐一进行排查,同时重点聚焦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配合市级专项检查组同步开展对项目抽查及区级工作开展情况检查。
4.配合省级督查(2024年6月至7月)
根据省级专项督查组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整治工作。
5.整治情况梳理汇总(2024年7月至8月)
在检查活动结束后,对本次专项整治检查情况进行梳理,主要确认整治工作是否按照方案部署完成,以及梳理出本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工作亮点及下一步工作等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认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二)加大处罚力度。我局将加大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罚力度。采取行政处罚、约谈督导、案件移送等手段综合惩处,对发现的乱象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形成典型案例,警醒和规范招标人及各方主体行为。
(三)强化联动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审批、纪检、审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通报反馈的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四)做好宣传引导。我局将加强招投标政策法规宣贯和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招标人等各方主体的法规意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注重长效机制。我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纵深推进招投标改革创新,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完善源头治理、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七、其他
我局将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填写《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及时报送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处,同时报送新北区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告。
附件: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