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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药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为健全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不断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8月9日,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新北区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暨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议。基层分局从事药店监管工作人员、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药店门店)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共计45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会议。
会上,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路科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药店零售企业要贯彻执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二是药品零售企业要贯彻全省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并实施常态化内部管理自查机制,确保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不折不扣落实;三是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包括普法培训和员工专业知识培训等,针对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有针对性的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药事服务专业水平;四是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时及时执行报告制度,规范处方药销售管理,严把药品配送质量和安全关。经营中药饮片的单位还要做好饮片的储存与养护。
会上,新北区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王昊为参会人员讲解《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及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通过详细解读上述法规规章的核心内容,明确了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提醒企业知法守法,依法经营。
下一步,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切实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的同时,融服务于监管,以监管保安全、促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持续推动全区药品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