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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厂中厂”示范点的培育力度,建立不同类型的“厂中厂”示范点,5月30日,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俊带队调研常州新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大坝科技园、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三晶世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常州市武进双湖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五个“厂中厂”综合治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期间,各示范点从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负面清单制定、厂区可视化建设、风险隐患管控等方面详细介绍了相关园区目前的“厂中厂”综合治理进度,随后进行了现场观摩指导。
调研组强调,紧盯“厂中厂”治理,打造安全示范点,主要做到“四化”:一是安全主体责任事项“定量化”。将《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自评表》中8项34条具体要求同“厂中厂”出租方安全管理4项16条具体要求相融合,形成“主体责任事项清单任务对照表”,企业逐条逐项进行落实。二是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可视化”。开展安全风险“可视化”,对照“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要求,在厂区主要出入口张贴全厂范围的风险四色图和全厂的风险公示。开展公共安全设施“可视化”,车间、仓库现场划出分隔线清晰、准确的安全通道,物料放置定位管理,厂区道路和消防通道划出明确的界限,有车辆进出的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限速”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装的“一键响铃”报警设施设置明显、简易的操作说明,降低学习门槛、压缩应急反应时间。开展安全氛围营造“可视化”,在厂区醒目位置、危险工位附近等场所,张贴横幅、标语、宣传画等,在办公迎宾处、厂区入口处等位置,循环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流程“交叉化”。构建出租方、承租方、服务方“三位一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流程。出租方在按照“主体责任事项清单任务对照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中,落实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定期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承租方立足所属区域的风险识别情况,应用“常安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状态。服务方重点在“传、帮、带”上下功夫,通过出租方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服务单位,对整个厂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统筹指导。四是安全生产工作成效“考核化”。通过“安全生产成效考核”来推进出租方自身和承租方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充实出租方目标考核内容,重点突出出租方统筹协调、统一监管、统揽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目标和责任要求,坚持自我加压,将全厂区的员工统一安全教育、制定“‘厂中厂’负面事项清单”、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日常巡查质量、全厂区域的应急演练等重点事项纳入“目标考核表”,切实通过经济手段,引领承租方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