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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印发《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从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内容、合同履责、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对推动预算绩效评价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推动预算绩效评价业务规范化。《操作指引》为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标准,使得各参与方能够在统一框架下进行操作,并提供了规范的合同范本,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约等各流程进行指引。
二是提高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操作指引》紧紧抓住“质量控制”这个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重要环节,强化各方主体责任,突破了传统的“事后控制”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模式,对委托方加强履约管理,对受托方建立受托工作成果责任制,如主评人不得随意变更、工作组成员保持相对稳定等。
下一步,新北区财政部门将以《操作指引》为契机,健全完善区级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管理机制,在评价工作质量与费用支付挂钩等方面做进一步探索,对受托方评价质量和服务质量“双考评”,以强化激励与约束,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