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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在2月18日召开的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推进会上提出,要统筹做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两篇大文章,在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作出江苏贡献。近年来,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聚焦全区科技创新战略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科学统筹财政资金,不断完善创新支持方式。2023年全区科技支出13.7亿元,同比增长17.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38%,同比提高3.26个百分点,有力有效地推动全区科技创新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3年,区财政部门加强与科技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向省、市财政部门汇报衔接,共争取上级科技专项资金2.78亿元,其中省、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创业人才资金等1.07亿元,市级创新发展专项资金1.71亿元。资金“直达快享”至企业,助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释放创新要素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是全力落实本级财力保障。2023年安排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预算10亿元,区级科技创新政策奖励专项资金预算3600万元,重点产业支持专项资金预算2000万元,加大对科技主体培育、双创载体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育、创新生态打造等工作的投入力度。2023年全区新增1家“独家兽”企业,实现“0”突破,新增5家“潜在独角兽”企业和42家“瞪羚企业”,申报高企净增307家,位列全市第一。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正式投运,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复旦大学共建的光伏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获批,长三角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园开园,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合成生物学产业研究院正式入驻。新增国家级孵化器2家,市级载体9家。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家,市级65家,数量居全市第一。
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资金申报主体等各司其职,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与资金管理要求,在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内使用资金。专项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跟踪监控,开展政策实施周期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着力提升资金配置资源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