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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北区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五部分25条措施,在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新北区国资监管实际情况,提出了党委定期汇报、强化层级管理等针对性的监管要求,突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聚焦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管、外部协同监管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资监管大格局。
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对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意见》的出台为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供重要保障。区国资监管部门将统筹做好事前监管、事中跟踪、事后问责全过程监管工作,压实国有企业大股东职责,强化安全生产、投融资、贸易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大宗物资集中“阳光采购”和重大投资事项“双重论证”,探索国资在线监管系统与区属企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持续提升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审计监督能力、重点领域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