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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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积分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和《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7〕5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流入地政府责任,确保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在试点施行的基础上,我区将继续在部分镇、街道开展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是指对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管理机制。为有序做好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追求,规范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使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更加公开透明,入学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把握条件更加客观公正,操作过程更加规范有序,入学机会更加均等公平,缓解因快速发展导致大量外来人员子女集聚而出现的学位不足问题,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总量控制的原则。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既要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充分挖掘学位资源潜力,进一步加大公办学校吸纳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力度,又要统筹考虑人口、资源等的承载能力,科学调控吸纳总量,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
2.坚持统一领导、属地实施的原则。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要在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镇、街道按照《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有序组织,规范实施。
3.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要依据法定监护人情况进行积分,按照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根据可吸纳学位数按序录取。实施过程要切实增强透明度,做到积分标准公开、学位数量公开、积分结果公开,使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更公平公正。
三、实施范围
孟河镇、薛家镇、西夏墅镇、奔牛镇、春江街道及经申请同意开展积分入学的镇、街道范围内的小学起始年级入学(非起始年级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四、主要任务
1.营造公平的招生入学环境。因时因地优化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给随迁子女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形成规范的积分入学实施流程。制定《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领导机构、适用范围、计分标准框架、各部门责任,严格申请受理、资料审核、积分及核查、入学管理等操作程序,确保积分入学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3.优化合理的积分入学计分标准。计分标准既是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具体化,也是重视社会贡献、崇尚诚信守法等价值观引领的体现。在广泛吸收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明确计分项目、内容,量化各项内容的具体分值。在相关镇、街道实施积分入学的实际操作中,不断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优化项目设置、增删计分内容、调整具体分值,使计分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精准地体现政策的价值导向。
4.建立动态的积分入学调配机制。针对各镇、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数量不同,属地各学校空余学位数量也不同的情况,相关镇、街道在积分入学实施过程中采取“个人自愿、分校申请、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属地学校学位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对满足积分要求的随迁子女统筹调配入学,给随迁子女提供更加充分的入学保障。
5.完善有效的积分入学管理举措。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相关镇、街道和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积累政策宣传、部门协同、便民服务、合理疏导、矛盾化解、监管监督等方面的有益经验,调整优化工作举措,切实发挥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优势,有效避免矛盾的产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五、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区建立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积分入学工作。相关镇、街道相应成立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积分管理办公室和积分入学工作管理服务中心(或管理服务窗口、管理服务点),组织协调宣传统战、政法、经发、人社、教育、卫生、公安、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分工,落实任务责任人依照职责权限协助实施。
2.落实工作目标,规范实施流程。为有序做好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区制定了《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和《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具体附后)作为工作的规范和依据。相关镇、街道要广泛开展积分入学工作调研,不断完善实施细则和计分标准,提高科学、公平、便民的程度。
3.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区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要认真组织积分入学管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受理审核材料、计分核查入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分入学受理点要设置宣传栏、悬挂标识牌、派发宣传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群众的服务满意度。
4.大力宣传引导,保障顺利推进。要通过政府、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积分入学政策。要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单位,如幼儿园、小学,社区、企业等,以宣传单、咨询活动和告知书等形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使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
2.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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