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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近32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挖掘机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共六名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后,被告仍欠原告货款近3200万元未予支付,原告索要欠款无果,遂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要求被告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5年、2016年度资金占用费、律师代理费,并要求其余五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承办法官陈立民在审理过程中,考虑通过远程线上调解的方式来双方化解矛盾。后组织双方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但考虑到几名被告均在外地,为便利当事人诉讼,提高司法效率,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利用周六,对此案进行了调解。
最终,原、被告双方对货款总额及分期还款方式等多个事项达成了一致协议,该起巨额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又及时高效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