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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新北法院民一庭分管领导曹利勇成功调解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使当事人重拾手足之情。
原、被告系亲兄弟,父母相继去世,未留下遗嘱,三位姐妹表示放弃父母的遗产,两兄弟因老房拆迁所得房屋权属问题产生争议。哥哥认为,在老房未拆迁之际,已经和弟弟签署了分归协议,对家里的房屋进行分割,后哥哥分得的房屋系自己的老房拆迁所得,权益应当归哥哥所有。弟弟则认为,老房还有部分属于父母的权益,拆迁时哥哥一并享有,并置换成案涉房屋,现父母去世,该房屋应当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故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庭审过程中,双方对案涉房屋是否系遗产争执不休,且双方在起诉前已经就该问题吵得面面相觑,不相往来。第一次庭审后,承办法院考虑到双方系亲兄弟,矛盾如此激化,也许家里的亲戚能从中调和。遂驱车前往三位亲姐妹家中,一方面了解当年分归协议签订的具体情况及父母在世时的赡养情况等,另一方面则希望三位姐妹能从中调和,但姐妹们均表示这个矛盾已经好多年了,劝过好多次,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不愿再参与其中。
调解随即陷入僵局。数日后,承办法官又将两位当事人约到所属辖区的社区,在社区调解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出发,抽丝剥茧,解释利弊得失,从亲情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劝得两兄弟握手言和,重拾兄弟情谊,化解了两兄弟间多年的隔阂。
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和睦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