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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D〔2024〕98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49.223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4019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罗溪镇温寺村(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序
号
所在村组
合计
农用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计
其中耕地
1
罗溪镇镇集体
107.5785
107.3685
100.6605
0.21
0
2
罗溪镇温寺村村集体
7.0215
4.251
1.3935
2.7705
3
罗溪镇温寺村桥里头组
11.1975
6.18
125.7975
122.817
108.234
2.9805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罗溪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432666
特此公告。
附件:CZXB24019地块征收红线图.pdf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