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视界>公告公示>部门公告> 内容
本机关于2024年7月2日受理合肥鑫大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的内地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举办单位:合肥鑫大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演出名称:《宇宙战士之父与子》
演出场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108号常州橙天嘉禾丰臣影城有限公司(1号厅)
主要演员:王志龙、叶全喜、方志辉、孙豪、王洁、韩彬、崔旭
演出日期:2024-07-14至2024-07-14
演出场次:6
演出剧目:儿童剧《宇宙战士之父与子》。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320411512024000086
许可决定日期:2024年7月2日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