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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新北区2024年为民办实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常州百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常州上家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庆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均有在建项目。不符合建设部发布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新北区2024年为民办实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择期重新招标。
招标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