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重要“干货”
发布日期:2024-09-09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1. 优待证的种类。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两种优待证在功能上没有区别,均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2. “三属”的范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3. 如何申请优待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未建档立卡或已建档立卡但信息不完善的应前往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先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申请办理优待证;已完善信息的,可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场提出办理申请。详情可咨询常州市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方式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4.申请优待证需要哪些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或退伍登记表(原件或盖章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三属”需提供相应的遗属证书(原件)和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证书、学历证明材料、伤残证件等原件)。

5.申请优待证有时间限制吗?没有时间限制。优待证申领发放已经成为常态化工作,没有办理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在工作日随时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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