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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企业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机构,对于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自主研发,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交流,培养引进研发人才等起重要支撑作用。
近日,喜讯传来,经分级培育、逐级认定,滨开区企业成功入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家19家,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家。
近年来,滨开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导基础好、条件优、创新意识强的科技型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建设,不断集聚创新资源,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截至目前,已累计拥有省级以上“三中心”79家,其中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3家,省企业技术中心20家,省工程研究中心6家。
下一步,滨开区将继续激活企业自主创新活力,加快创新主体培育,优化区域创新生态,用科技创新“浓度”增强经济发展“密度”,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打造园区创新发展新高地。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分级培育、逐级认定建设机制,纳入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逐级申请市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常州国家高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企业须在区内注册(工商与税务),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自主研发申报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件。
建设期内,工程中心应新增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投资,并申请至少1件发明专利,软件企业新增5件软件著作权登记。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建成后,工程中心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面积不低于500 平方米,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3.承担单位和中心负责人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在本市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农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放宽至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
3.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其中专职研发人员10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4.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测试手段。拥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5.研发仪器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上。
6.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件。
7.已建有县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8.有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目标,拥有技术研发创新相适应的激励机制。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