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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新桥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积极做好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一、收入预算编制
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趋势、政策变化等各项影响因素,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情况,科学编制2024年全口径收入预算。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各预算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预算由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根据预算单位和人事提供的信息,按照2023年9月份在编在册人员实际工资为基础测算编制,公用经费预算由各预算单位结合单位在职人员情况及公用标准自行编制。
三、项目支出预算
各单位要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点工作安排,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从严从紧编制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应以“保运转、保民生、化债务”为前提,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重大项目支出根据年度实施进度分年度安排预算,不得一次性编入当年预算。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提供具体的项目内容、绩效目标和文件依据等材料,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四、资产配置
严控办公设备配置,尚能使用的不得更新,确需更新的先行通过内部存量调剂解决。涉及办公用房装修、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的,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桥街办〔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编制资产配置预算。
五、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对于财政性资金安排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事项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要坚持先预算后采购,各单位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所需资金应当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项目,不得实施政府采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