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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常州海关查获一批不合格进口医疗器械,并依法实施退运处理。
据了解,被查获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为负压吸引器,共计16台,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主要用于外科手术中液体、组织、呕吐物的吸引。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该批医疗器械与《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不一致、电源制式与中国制式不符,且无中文说明书。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我国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同时,合格的进口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于没有审批注册证书及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
1月,常州海关已连续查获3批不合格进口医疗器械,并依法实施退运或销毁处理。常州海关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贸易活动,了解进口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我国准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