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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住房保障有关精神,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常住建〔2023〕15号),新北区财政局、住建局联合下达了2023年度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及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该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禁止用于平衡本级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等支出。同时,明确了各资金使用单位的职责,应强化项目的资金监管,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确保聚焦重点、发挥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