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视界>18luck吧 >政法委> 内容
爱护公物,厉行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青少年爱护公物的优秀品质,促进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9月14日下午,新北区春江街道圩塘中学的44名学生来到黄海社区,参加了春江司法所组织的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促成长 文明常在润心灵”主题活动,引领同学们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活动以“公物的概念是什么?”开场,社区法律顾问王宇翔律师从公共财物的分类、日常损坏公物的现象及法律规范条例等方面讲解,要求同学们从点滴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爱护公物,同心协力共建美好绿色家园。随后,普法志愿者从身边环境出发,引导大家以“社区内篮球场设施经常遭到破坏”为主题,进行讨论。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句经典养品德,感人肺腑的经典语句,让大家思考行善是如何从小事做起,回顾身边破坏公物的行为,引导同学们自主探究如何用自身行动切实做到保护公物。
在活动最后,由同学们集思广益,共同书写了《爱护公物倡议书》。同学们纷纷表示:爱护公物体现了一个人的文明素养,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责任,从小处做起、从自己做起,做到时时爱护公物、处处爱护公物。
爱护公物是优良品德,是文明习惯,是法治教育。通过此次爱护公物的主题活动,激发了同学们爱我校园的责任感,让同学们懂得了爱护公物的重要性,锻造良好品格,争做爱公物讲文明的法治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