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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于2020年11月11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标志着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进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
为纪念《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两周年,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保障法》知晓率和普及率,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1月10日,新北区委政法委(司法局)、新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薛家镇叶家村联合开展“乐学善治葆本色忠军爱国振兴乡村”——《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新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盛冠玉,新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顾东青、蒋剑清,以及薛家镇相关领导出席活动。活动围绕普法队伍成立、释法案例分享、知法赠书仪式、颂法情景朗诵、润法老兵课堂等环节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