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视界>18luck吧 >法院> 内容
2019年7月18日,郑某向自己的朋友购买了一辆二手的奥迪汽车,车辆作价282168元,由于气其无一次性拿出全部价款,故在支付首付款84000元后,又向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申请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198168元,约定贷款年利率为8%,贷款期限为3年,共计36期,并于当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22年9月1日,郑某现自己停在小区停车场内的车辆不见了,立即报警。警方回复,该车是被车辆抵押机构拖走的,不构成盗窃,不予立案。在得知消息后,郑某一时间与微众银行客服人员取得联系,经确认,车辆的确是银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于2022年9月1日凌晨三点拖走的,原因是郑某长期未还款。
为了拿回爱车,郑某与微众银行多次联系,并于今年1月11日根据银行要求,在银行的APP上一次性偿还了122583.34元,结清了贷款,共计偿还银行217279.09元。可正当郑某满心欢喜,以为这样就能拿回自己的爱车时,却被银行告知,他的车辆已经按照79000元被处理了,其支付的122583.34元为其贷款本金利息与已偿还部分和车辆处置价之间的差额。
愤怒的郑某无法接受这个解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将该银行诉至法院,请求银行返还自己的爱车。
经法院审理查明,郑某在最初贷款的12个月里有按期还贷,但后来因新冠疫情致经济困难,在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车辆被拖走的两年内,都未曾还过贷款。而放贷的微众银行不仅在拖车之前未联系车主说明情况,拖车后还绕过车主,直接以远低于车辆市场价的价格处理了该辆车。虽然郑某未按期还贷在先,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微众银行直接拖车处置的行为也严重侵犯了郑某的车辆所有权,并不是合法合规的抵押权主张方式。
对此,法官抓住了双方的矛盾焦点——被处置的车辆,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案件调解,帮助郑某尽快要回自己的爱车。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银行表示愿意找回被处置的车辆,但要求郑某支付贷款本息与已偿还贷款之间的差额,最终,在法官的多次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郑某顺利拿回了自己的爱车。
消费贷,顾名思义就是为了刺激消费而产生的贷款类型,尤其是在疫情结束后,为了加快经济复苏、释放消费潜力,银行业也积极推进消费贷业务,不仅贷款利率持续走低,还不断加大优惠力度。不过,对于广大群众而言,在消费时仍应量力而行,即便是需要贷款买车,也一定要合理评估自己的经济状况,在具备一定的风险抵抗能力的前提下贷款,避免中途断贷,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特别大的压力。如果真的在还贷时,一时周转不开,也要及时联系银行,办理延期还贷手续并积极筹款。另外,在选择贷款银行时,要擦亮眼睛,选择合法合规、遵守程序的银行,避免高昂的手续费和简单粗暴的抵押物处理方式,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