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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新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胡某某诈骗一案。该案由新北法院院长任志清担任审判长,新北检察院检察长朱文俊担任公诉人,该案系2023年以来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的首例刑事案件。
被告人胡某某在某保安公司工作期间,编造华西村安保服务外包项目,并谎称可以通过关系承揽该项目。在骗取保安公司实际经营人余某某信任后,多次以需要疏通关系为由,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现金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40万元,后将骗得赃款用于日常开销等。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胡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具体表现,充分彰显了法检两院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下一步,新北法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头雁”精神,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