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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北法院民一庭韩洲晶法官赴监狱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
现年51岁的郑女士与丈夫朱某2006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郑女士万万没想到,婚后不到一年,在2007年4月份的时候,朱某就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朱某对此表示很内疚,希望郑女士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郑女士选择原谅了朱某,朱某出狱后,双方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
但孩子的出生并没有让朱某担起一个丈夫、父亲的责任,2014年朱某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再次入狱后,朱某仍是哀求郑女士再给他一次机会,郑女士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再一次选择了隐忍和原谅。
一次次的退让与原谅,让朱某越来越没有底线,肆无忌惮。再次出狱后,朱某分别在2016年因携带管制刀具、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2022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婚后多年来,郑女士独自抚养孩子、照顾老人,还要对朱某犯下的罪行进行赔款等问题的善后,早已身心俱疲。为了给孩子一个安宁的成长环境,也为了自己余生的正常生活,特来起诉离婚。
因被告朱某尚在南京监狱服刑,考虑案件的特殊性,为了尽快审理案件让郑女士和孩子今后能更好的生活,韩洲晶法官多次联系,并前往南京监狱审理了该案。审理中,尚在服刑的朱某不同意离婚,还有两个月就能出狱了,女儿不能没有爸爸,希望郑女士能看在女儿的份上再给他一次机会。对此,韩洲晶法官问到,你的妻子已经给了你多少次机会?朱某低下头,沉默不语。
法院认为,夫妻之间应当相互扶持、共同劳作、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共建和睦的家庭生活。朱某虽辩称不同意离婚,但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违反法律规定被予以刑事及行政处罚,极大伤害夫妻感情、孩子和家庭,其行为与其不同意离婚的辩称不符。故确认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郑女士独立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