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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决定对泰科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常环新罚告字〔2023〕054号)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8月18日9:30;
听证地点: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新北区崇义北路2号绿创大厦)1419会议室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当事人:泰科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听证主持人:钱雪莲;
听证员:姜伟文、蒋婷;
记录员:常文琦;
案件调查人员:钱宇章、金雷。
听证会允许旁听,旁听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并遵循听证会的现场纪律。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