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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强化企业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7月4日,罗溪镇食安办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问:本次活动有哪些对象参与?
答:罗溪镇食安办主任王佩春、镇食安办工作人员及常州魏厨肉制品有限公司、常州宁酥文食品有限公司、常州市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常州近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北区罗溪高原食品加工厂等15家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活动。
问:举办本次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食品安全是“舌尖上的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是监管的重中之重。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升职工的法律素养和守法意识,严把质量安全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问:本次活动的流程有哪些?
答:一是宣贯《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等政策。重点对企业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解读。二是讲解卫生规范要求。围绕食品生产卫生规范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从设施设备、原料控制、过程控制、标签标识、虫害管理等方面以实例形式指出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和改进要求。三是镇食安办主任王佩春提出四点要求。要提升硬件设施改造,针对企业目前存在的厂房设备设施老化问题,提出企业要增加投入切实改进硬件设施,进一步改善生产环境条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保障食品安全;要提升人员素质,要求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注重学用结合,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要引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如HACCP或ISO22000等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问:本次活动的效果如何?
答:此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对《食品安全法》重要条款、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等内容的全面解读,提高了大家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成为自觉行动,营造了“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 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的良好氛围。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食品安全社会责任重大,将继续做好质量管控,守住安全防线。
问:下一步有何计划?
答:罗溪镇食安办将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商超“五进”活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增强企业主体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