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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农村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5月25日,新北区罗溪镇农村工作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种子法》学习培训活动。
问:本次活动是何时开展的?
答:活动开展的时间是5月25日。
问: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有哪些?
答:1、罗溪镇农村工作局工作人员。2、罗溪镇种子生产经营者。3、罗溪镇从事种业的农户。
问:为什么要开展此次活动?
答:本次培训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向罗溪镇农户普及《种子法》的主要内容,保护农村育种者合法权益,帮助其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种业现代化发展。农作物种子是农村组织农业生产的第一环节,决定着农作物生长过程成败和农产品产量。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作物生长、发育、产量、和品质等方面,因此种子质量的优劣关系着农业经济效益、粮食安全和人民健康。对农户进行《种子法》学习培训,有助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管理能力,提升现代农民的农业生产效率,保护当地特色农产品种质资源。
问:本次活动做了哪些前期工作,活动是如何开展的?
答:为了保证此次《种子法》培训活动的实效,罗溪镇农村工作局组织工作人员做了如下前期工作。首先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修订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然后通过现场填写调查问卷及电话问询的方式向罗溪镇从事种业的农户了解他们选种、育种和购种的实际情况,做到把培训讲解与农户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农户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系统性。培训活动现场,首先由工作人员向种子生产经营者介绍了种子生产经营和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督促种子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随后农业技术人员向从事种业的农户介绍了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重点讲解农户在购买种子过程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同时也劝导农户对待出现农产品减产问题时先冷静思考分析原因,未必一定是种子质量的问题,农业减产的原因十分复杂,也很有可能是栽培技术和气候因素。最后工作人员对品种选育、生产、示范推广、种质资源保护、种子储备等相关扶持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进行现场答疑。
问:通过此次活动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
答:通过对新修订《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一是提升了从事种业的农户对《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的认识,帮助他们加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督促种子经营者学法、守法、合法经营。希望种子经营者借助此次学习,将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实质融会贯通,进一步遵守法律条规,依法合规经营。下一步,罗溪镇农村工作局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服务力度,主动做好种子经营者和农户服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种子相关农业技术问题,帮助农户着眼未来发展需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种业自主创新、提升种业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