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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现将《2022年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建议。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新北区住建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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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2022年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
2022年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高质量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2022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政发〔202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部署,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精神,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的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2022年,建成区新增达标小区62个,达标小区累计完成比例不低于60%,达标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0%、参与率≥80%、准确率≥80%,非建成区新增6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聚焦典型示范,农村完成8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实现全区垃圾分类制度更加健全、垃圾分类体系更加完善、垃圾分类链条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氛围更加浓厚、垃圾分类成效有序提升。新北区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包含大件分拣中心)项目全面完工,投入运行。
进一步拓宽信息化在垃圾分类体系运行管理中的应用范围,充分发挥常州市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市子系统)在垃圾分类全程监管中的作用。全区至少30%的2022年达标小区实现分类计量数据实时接入市子系统;其中打造2个示范达标小区,实现分类计量和监控数据实时接入市子系统。
进度要求:2022年6月底前,完成达标小区创建前期工作;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达标小区和示范创建的年度目标建设任务;2022年11月前,完成达标小区分类数据实时接入市子系统;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1.补齐末端处理短板。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新北区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包含大件分拣中心)项目全面完工,投入运行,实现全区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厨余垃圾分类的区域应同步配套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应满足厨余垃圾的处理需求。在实现每个涉农镇、街道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农村易腐垃圾生态处理能力,满足农村易腐垃圾处理需求。(区住建局、各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分类投放系统。以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为宗旨,以“两定一撤”为基本要求,以“四分类”为导向,以“因地制宜、环境协调”为原则,按照《常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开展分类投放点增补和改造,合理配置“四分类”收集容器,鼓励配置照明、洗手、破袋、照明、智能感应等设备。新建小区按照《关于住宅小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的通知》(常城管〔2021〕67号)精神,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满足“四分类+两定一撤”要求的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营造分类氛围。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全区垃圾分类宣传计划。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垃圾分类科普基地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本课程,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将垃圾分类融入日常课堂教学,定期开展知识普及、互动实践等校园垃圾分类活动,组织小学生在校期间参观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将垃圾分类纳入“绿色学校”“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区党工委(区委)宣传统战部、区教育局、区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建立党建引领机制,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垃圾分类联动会议、组织垃圾分类联动活动等。将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以此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政法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构建有毒有害垃圾收运网络。加强源头管控,合理投放有毒有害收运设施,在确保有毒有害垃圾不混入其他生活垃圾的基础上,增加人员与车辆投入,优化调整收运路线,按照环保要求对现有有毒有害垃圾暂存场所进行提标改造,理顺收处机制、实现全效监管,引入第三方企业规范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防止在收、运、处过程中产生污染,完善全链条处置体系。(区住建局、各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特色亮点
1.试点“以奖代补”示范创建。通过1~3年时间,培育、夯实物业在小区垃圾分类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调动物业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物业在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中履职尽责。逐步建立、规范垃圾分类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减少垃圾分类工作的财政支出,探索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可持续路径。区住建局、各镇(街道)积极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以奖代补”工作,根据每月考核总成绩,按照不同档次按月发放。(区住建局、各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两网融合”。全面梳理全区可回收物回收点、转运站、分拣中心等全链条体系建设与运行现状,制定并落实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关规划或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实现相关设施布局合理、回收利用渠道畅通。探索制定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的制度文件,打通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通道。(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系统建设,规范数据接入。在部分达标小区的集中投放点先行安装小型地埋式称重设备,采集四分类垃圾产生量,以便统计分析小区垃圾分类情况;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具备投放点监控、违规识别、投放质量识别等功能,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分类投放点的投放计量、视频监控、居民投放相关违规行为的识别和抓拍取证等数据应实时对接至市子系统。2022年底前,全区至少30%的2022年达标小区实现投放计量数据接入;2个示范达标小区实现分类计量和监控数据接入。2022年9月底前,完成现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计量数据接入。规范2022年及以后全区相关垃圾分类招投标项目,必须将《常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子系统外部对接规范》作为招投标限制的管控文件,中标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规范》要求。统一全区垃圾分类激励规则,2022年及以后全区相关垃圾分类招投标项目,统一以现金方式、以居民个人为单位进行分类激励;在四分类垃圾中,投放可回收物予以现金激励,投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原则上无激励;对居民激励的支付标准由运营企业根据可回收物市场价格自行拟定,纳入服务合同,并在服务期内保持不变;运营企业应在居民参与分类投放后24小时内完成线上支付。(区住建局、各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源头减量。制定有效措施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制定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公共机构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制定有效措施在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行业推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或提供可降解替代品(疫情防控用品除外)。制定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制定绿色办公相关制度,推动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无纸化、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相应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相关制度措施,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查处,并定期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检查通报。(区党政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广泛社会动员。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培训、监督等活动,定期开展全区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各镇(街道)定期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区党工委(区委)宣传统战部、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本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专门机构建设,制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与各环节主体的责任。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切实推动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稳步实施、全面完成。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建立高位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协调推进会,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
2.落实资金保障。各镇(街道)要按照《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新委办〔2017〕62号)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新住建〔2010〕204号)等文件要求,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项目审计,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垃圾分类经费要侧重支持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分类宣传督导等方面。探索建立与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
3.严格监督考核。坚持常态执法,严格按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开展执法工作,落实单位、个人垃圾分类法律责任。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上报执法案件清单。根据垃圾分类工作重心的变化及时调整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中垃圾分类的考核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设置与管理、垃圾分类收运管理、垃圾分类成效等的考核,敦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日常管理。区住建局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对各镇(街道)开展综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各镇(街道)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做好整改落实。
附件:1-1.2022年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任务分解表
1-2.2022年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分细则
1-3.2022年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1
2022年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别
镇、街道
达标小区
其中:省达标小区
其中:市达标小区
示范村
备 注
1
三井街道
38
26
12
2
龙虎塘街道
9
6
3
新桥街道
7
5
4
薛家镇
8
春江街道
魏村街道
孟河镇
罗溪镇
西夏墅镇
10
奔牛镇
合计
68
42
20
附件1-2
2022年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查阅方式
得分
扣分原因
一
组织建设
(20分)
各镇(街道)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负责人、工作联络人、分类指导员等,形成工作责任网络。制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责任网络图和责任清单应在小区、行政村醒目位置张贴。每缺一项扣1分。
查阅资料
各镇(街道)编制本区域本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资金预算等文件,内容准确详细,科学可行,操作性强。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每缺一项扣2分。
各镇(街道)召开总结部署会议,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每缺一项扣1分。
各镇(街道)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保质保量报送各类垃圾分类相关材料。
建立落实督查暗访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工作督查、自查,通报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并落实整改,有整改记录。无督查通报及整改记录的不得分,其他不符情形酌情扣分。
每月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上报执法案件清单,执法立案数量每月不少于5个,每缺一项扣1分。
垃圾分类长效考评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季度印发考评通报。
二
宣传培训
(30分)
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或方案,宣传工作深入,内容准确、形式多样。未制定不得分。
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会议不少于1次;在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每月不少于1次;依托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开展常态化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缺一项扣3分。
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建成区居民总户数的25%。将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每缺一项扣2分。
基层党组织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鼓励发动广大群众、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高。建立并落实党组织垃圾分类四级联动制度,开展垃圾分类联动会议、活动等每月不少于2次。每缺一项扣2分。
以文字+图片的形式每月上报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如重大会议、建设进度、亮点做法等)不少于2篇。缺1篇扣2分。
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每月不少于1次。
三
设施建设(30分)
按实施方案内容中的目标任务的时序进度完成达标小区、分类示范村建设。未完成一处按比例扣分。完成1个垃圾分类“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建设,探索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此项未完成扣3分。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设备、车辆、宣传阵地等,标识准确,无损坏,宣传内容完好完整,表面无污垢、遮挡。一处不当扣0.5分。
细化制定并落实各镇(街道)收运方案,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每缺一项扣1分。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分类垃圾收运处置及时、设施维护管养到位,分类链条规范有序运转。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得分。
制定并落实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关规划或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得分。
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将本区域垃圾分类体系的基础信息、运行数据等接入垃圾分类信息化平台。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得分。
四
分类效果(20分)
已完成创建的达标小区的垃圾分类质量情况。
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分类垃圾收运处理量占其他垃圾产生量的比例分别排名。
做好分类收集长效管理工作。分类指导员按要求做好指导、分类工作。未按要求做好指导分类工作的按比例扣分。
如出现一次工作人员不配合,考评人员不能进入小区、行政村考核的情况,此项不得分。
现场查看
及时清运分类后的垃圾,不存在分类收集容器满溢现象,否则不得分。
五
加减分
被媒体曝光或被群众举报发现违规属实的,或被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日常掌握情况
存在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收混运”现象,一次扣5分。
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社会发动方式,在垃圾分类市场化、信息化、融合物业企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专项收运体系建立等方面成效突出群众知晓度高,加1~3分。
试点接受兄弟单位或省、市、区级领导交流、参观、学习、考察的,加1分。
工作成效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正面批示或荣誉。根据常州市城市长效管理综合管理考核的结果进行加减分。以次为单位累计。
六
备注:1.本表适用于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2.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创建按照《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苏建函城管〔2021〕484号)、《常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常城管〔2021〕67号)执行,且评分≥95分。
3.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按照《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评估标准(试行)》(常垃分办〔2022〕8号)执行。
附件1-3
2022年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名称
编号
目 标
责任单位
完成期限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设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专门机构建设,制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
住建局
2022年6月底
各镇(街道)参照区级做法同步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专门机构建设,制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
各镇(街道)
各镇(街道)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
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
2022年5月底
二、高位协调推动落实
区政府出台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过实地调研、会议推进等方式开展督查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建立高位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区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推进会。
全年
三、建立健全党建引领
建立党建引领机制,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相关基层党组织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建立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垃圾分类四级联动工作制度。
组织部
开展垃圾分类联动会议、组织垃圾分类联动活动等每月不少于2次。
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
政法委
2022年7月底
四、推动源头减量
制定有效措施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鼓励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
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制定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生态环境局
11
公共机构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党政办
(机关事务管理处)
制定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
13
制定绿色办公相关制度,推动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无纸化、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14
相应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相关制度措施,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查处,每月至少开展检查1次,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并由区领导小组印发检查通报。
五、优化提升分类投放体系
15
将装配式、可移动的垃圾分类亭(房)等小型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六、全面规范分类收运体系
16
严格落实规范内容,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运输车辆分类标识,分类运输能力与四类垃圾分类收集量相匹配。有序运行分类收运体系,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分类垃圾及时收运。探索建立公共机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专项收运体系。
17
细化制定收运方案,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增配、更新的分类运输车辆应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设有统一标识。
18
加强分类运输过程管理,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和作业扰民现象,严禁不同类别垃圾的混装混运,严禁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混入日常生活垃圾。
七、统筹提升分类处理能力
19
必须设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启动新北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现全区核心区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2022年12月底
在实现每个涉农镇、街道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农村易腐垃圾生态处理能力,满足农村易腐垃圾处理需求。
八、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分类
21
鼓励融合物业企业,政府提供首次分类投放设施和进行奖补,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的基础上,深入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分拣场所,派出分类兼职人员参与、指导、监督、管理、服务小区垃圾分类,实现一支队伍统管垃圾处置工作。
九、营造分类氛围
22
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全区垃圾分类宣传计划。统一全区垃圾分类宣传口径。
宣传统战部
23
公益广告中垃圾分类占比不低于10%。
24
开展全区范围的主题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25
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每月不少于1次,依托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开展常态化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十、实施精准宣教
将垃圾分类纳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本课程,将垃圾分类融入日常课堂教学。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组织小学生在校期间参观所在辖区的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开展知识普及、互动实践等校园垃圾分类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将垃圾分类纳入“绿色学校”“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
教育局 住建局
27
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建成区居民总户数的25%。
28
制定并落实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将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提升分类成效。
十一、广泛社会动员
29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培训、监督等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开展全市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人社局 总工会
团 委 妇 联
30
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
人社局
31
镇(街道)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每月不少于1次。各街道分别选择1个城市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探索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
十二、推进两网融合
32
全面梳理全区可回收物回收点、转运站、分拣中心等全链条体系建设与运行现状,制定并落实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关规划或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探索制定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的制度文件。
2022年10月底
十三、加强科学监管
33
逐步将全区垃圾分类体系的基础信息、运行数据等接入常州市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子系统。
2022年9月底
十四、坚持常态执法
34
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各镇(街道)每月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上报执法案件清单,执法立案数量每月不少于5个。
35
镇(街道)参照市级长效考评的做法同步落实。
十五、落实综合评价
36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垃圾分类综合考核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考核1次,并印发考核通报。
备注:1.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附件2
关于《2022年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出台《2022年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制和协同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分类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习惯养成,持续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为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动员各方力量,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构建“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机制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建立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532”发展战略落地落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为导向,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和单位实现“四分类”设施全覆盖;以优化源头垃圾分类设施为抓手,全面推进“三定一撤”达标小区建设,年内完成达标小区建设104个,建成区达标小区覆盖率≥75%,农村新增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为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0%。实现全区垃圾分类体系更加完善、垃圾分类链条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氛围更加浓厚、垃圾分类成效有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