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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下午15时,车主李先生来到龙虎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案中心,处理违规绿地停车案件,当场签收机动车绿地违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办案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绿地停车是违法行为,《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款规定:禁止擅自在绿地内停放车辆。违反本规定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针对绿地违规停车,龙虎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引进电子告知单协助执法。这个电子告知单外观像“蓝脸盆”,内部装有GPS定位系统、报警系统,背面有真空吸盘,真空吸盘的最大吸力可达300公斤,能够牢牢吸在车门上难以被人为拔下,并且待机时长达2年之久,若遭遇暴力拆卸,内置的声光报警系统会发送报警信息到执法人员手机终端。以后请勿心存侥幸,违规停车,否则既给自己造成时间与金钱的损失,也会破损绿化。
原来,李先生办事时,因为没有就近停车场,于是心存侥幸将车停放附近的绿地上。巡查到此处的执法人员发现违停车辆后,使用电子告知单进行执法,将“蓝脸盆”牢牢单吸附在车主驾车门上。李先生回到车边时,发现车门上粘着一个圆形“蓝脸盆”的东西,上面印着“电子告知单,安全出行,文明停车”,还有一个二维码,李先生于是扫描二维码,根据指引,他开车来到龙虎塘办案中心处理此案件。最终,李先生拿着《行政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纳了壹佰元人民币罚款后,执法人员使用手机客户端进行操作,将电子告知单安全地从车门取下。李先生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心存侥幸,绿地停车了。
在此,龙虎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特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为了维护居住环境的盎然生机,请规范停车,切勿将机动车停放在绿化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