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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国庆假日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为确保各项业务有序开展,10月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结算期由原来的每月7日-10日调整为当月的9日-10日,10月8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业务、综合窗口业务正常办理,罗溪镇为民服务中心积极宣传业务调整工作,将相关通知传达至辖区各企业,并通过微信群、QQ群、电子屏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前来为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企业经办人员的解释工作,确保企业相关业务有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