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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好十年禁渔”,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也对全省长江禁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巩固禁捕工作成果,维护禁捕秩序稳定,省禁捕退捕领导小组部署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长江禁捕冬季联合专项执法行动。
11月11日,由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渔政监督大队)大队长赵志敏带队,联合区公安分局治安防控大队,开展了长江新北段禁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对中天码头、德胜港码头等港口码头停靠的船舶进行了登船检查,重点检查商货船非法捕捞、垂钓、携带禁用渔具的情况,并开展了长江禁捕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
长江禁捕冬季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从11月起至12月为期两个月,由渔政、公安、市场监管、海事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采取“水陆并进、分组展开”的方式同步推进。水上巡查重点检查商货船携带渔网渔具、查处非法捕捞垂钓、整治“三无”船舶和清理残留船网具等;岸上巡查重点查处非法捕捞、垂钓,收售、经营、利用长江野生鱼和禁用渔具销售等。
下一步,区渔政将与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落实职责任务,聚焦重点环节加强监管,落实落细网格管理措施,巩固禁捕工作成果,维护禁捕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