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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党政办《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精神和区纪委通知要求,结合“两整治”长效监管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由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区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对财政、财务、会计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随机原则,此次督查选取了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高级中学、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中学、常州市新北区吕墅中学、常州迪诺水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常州科技孵化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学校(公司),于2022年7月18—22日,重点抽查了2022年1—6月期间单位经费账和内部食堂账。
督查组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区纪委有关规定实施,确保检查客观、公正、高效;依法依规对违规问题进行认定,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