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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被执行人黄某下落,出警地点孟河镇某村,请及时出警”。5月27日上午九点,一上班值班干警就接到了执行110协助出警的通知,随即出发寻找被执行人下落。
黄某在我院涉及多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均为被执行人,但黄某踪迹飘忽不定,承办人多次突击其住所地都一无所获,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四十分钟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某村成功找到黄某。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旧严峻,执行干警查看了黄某的行程卡,只有常州行程,但是却没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进入法院内部接待的要求。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原本无望的案件出现了转机,承办人立刻向局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将接待室从室内转移至大院空气流动的地方,在室外临时搭建的接待点做起了被执行人工作。
“传票收到了,一直不来法院说明情况,是因为我知道我还不起钱,来了也没用,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来法院汇报个人财产状况是你的法定义务,至于能不能执行到位需要法官判断,请你配合法院工作,如果一直规避执行的话,我们将会追究法律责任,对你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承办人对黄某释法明理,让其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正确的认识。
黄某表达了对承办人的感谢,表示回去之后抓紧时间筹钱,积极履行义务,承诺在端午节前凑到一部分款项并积极与相关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随后承办人明确告知如仍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续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新北法院将释法明理贯穿执行工作始终,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对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加快执行步伐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