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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第七、十三条,经审查,该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现将企业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2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新北区崇义路2号绿创大厦14-15楼);也可致电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19-83987697。附:公示内容。
附件
序号
单位
名称
性质
法定
代表人
经营设施
场所地址
经营方式/范围
联系方式
1
常州市欣宸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许明
新北区镇赣江12 号
收集、拆解、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以外的含废线路板的废弃通信电子设备
0519-89181581